1.比选项目名称:大方县对江镇安兴小学建设项目、大方县第七中学学生篮球场建设项目、大方县羊场镇理化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、大方县第七中学二期附属工程建设项目、大方县恒大十一小学食堂建设项目
2.项目估算总投资:投资1189.00万元,(大方县对江镇安兴小学建设项目150万元、大方县第七中学学生篮球场建设项目100万元、大方县羊场镇理化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274万元、大方县第七中学二期附属工程建设项目400万元、大方县恒大十一小学食堂建设项目265万元)
3.招标人:大方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4.比选情况:详见比选文件
5.资格要求
(1)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;
(2)具有独立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专业评标的能力,具有组织招标、评标的能力和固定场所(自行承诺、格式自拟);
(3)提供自公告发布后“信用中国” (www.creditchina.gov.cn)网站的“失信被执行人”“企业经营异常名录”和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”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及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(www.ccgp.gov.cn)网站的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(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以上各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)。
6.比选文件的获取
(1)公告报名及获取截止时间: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2 日
(2)获取方式
2.1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;
2.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、税务登记证(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)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,到大方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楼获取。
7.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:于2023年6月14日10:00前递交到大方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,逾期不再受理。
8.比选时间及地点:于2023年6月14日10:00在大方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,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比选会议。
9.本次比选完成,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后,如项目不能实施,则本次比选无效,招标人不与中选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,招标代理费用不予支付。
10.如项目正常实施,开展招投标工作,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。
11.联系方式
招标人:大方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联系人:樊先生
电 话:15761697205
地 址:贵州省大方县杜鹃大道中段(大方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楼)
附件:
大方县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.doc
大方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2023年6月08日